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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5-13 16:42:22
北京:多行業企業實施三項社會保險費分期緩繳2022年5月13日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北京市稅務局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202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
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202214號)等文件結合北京實際,2022年5月8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分階段實施餐飲、零售、旅游、手工航運、公路鐵路運輸企業緩繳企業崗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的通知)(以下
具體內容是3360。
1.延期保險的范圍和期限
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企業適用的三項社會保險費,由緩繳單位繳納部分。上述行業中以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雇工的單位,按照企業辦法緩繳。對于應由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參保單位應當每月按時足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2022年4月至10月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險待遇和個人權益記錄。
第二,資格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結合參保單位在參保登記時申報的行業類型、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名單和市場監督管理中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綜合認定參保單位延期資格,不增加參保單位交易負擔。
參保單位現有信息不能滿足認定延期繳費資格需要的,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由參保單位出具其行業類型的承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應用進程
(1)符合緩繳條件的參保單位,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ingqvcn/),在“2022年社會保險費階段性緩繳”模塊提交緩繳申請。參保單位在提交緩繳申請時,應當閱讀并同意緩繳協議,并承諾按照協議執行。行業內各社保經辦機構負責通知托管企業,受理托管企業延期繳費申請相關事宜。
(二)現有信息無法滿足緩繳資格要求的參保單位,可在“2022年社會保險費階段性緩繳”模塊中承諾其行業分類,從承諾當月起享受緩繳政策;經核實,參保單位不符合緩繳資格的,對未按時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3)參保單位4月9日至5月13日可申請緩繳政策,5月16日至5月25日:5月起申請緩繳政策;6月至10月,相關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時間為當月1日至15日。成功申請緩繳的參保單位,從開始享受緩繳政策,只需申請一次,無需按月申請。
四。結束保持
(四)職工在參保單位緩繳期間申請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申請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者申請轉移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關系的,參保單位在一次性足額繳納與該職工緩繳相應的社會保險費后,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或者辦理關系轉移手續。
(5)參保單位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足額繳納延期費用,然后辦理相關注銷手續。
動詞(verb的縮寫)征款期的安排
為確保參保單位從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將2022年4月所屬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的征繳期由2022年5月16日調整為5月27日。自6月起,將恢復原來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時間表。